有单位给我交了社保,但我并未在该单位上班,该如何杜绝此问题?
这问题有趣,搁浅先不谈如何杜绝之问,首先就所出现的事就让人费解。
而出现如此重大失误(错误)的概率几乎为零。可这么玄妙的好事是如何落到你头上的呢?
因无具体事情描述,仅以题面而言,经分析大可判断为(主因)人力资源部门管理严重失控,同时反映了该企业的各项管理存在诸多问题…
所提社保一事,依据分析你不仅不在岗工作而为你购买了一份社保,同时你还得到了一份工资!真的,好象好事都降临到你一人头上…
作为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管理,人员增减由此部决定,一个不在岗的人员又怎可出现所提之问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了。
除非你与人力资源管理部有关系(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),这太让人啼笑皆非了吧…
试想员工辞退解聘后,肯定通知财务部门停发工资,那个人部分又是如何交缴的呢?好费解吧?
所以这里的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都出现了问题,而问题的关健是资源部没通知财务,因此才有了所提一问。
若资源部已通了财务而财务遗忘也有可能。那么这份工资打在你的卡上了,又怎么不说[捂脸][捂脸]
而资源部已通知财务、且又停发了工资,而一直有给你购买社保的机率微乎之微。
而出现这样之事表明这些部门的负责人只是在混日子了吧?…
这象一个案子很悬,就关怎么办你如实告知单位就可以,从情理会感激你的,可依情多贴少补的办法继续办理交缴,真服你[赞][赞][赞]
这是此单位的管理大失误,该是严格加强的时候了…
诸友又是如何认为的呢?…[耶][耶][耶]
企业单位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手续:1.企业单位提供花名册;2.提供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;3.企业单位增减表,盖公司法人代表私章和公章。你要拒绝在该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保,因此你直接不给予“个人身份证"和个人信息,单位就没有办法给你投保啦!
感谢邀请,更感谢楼主的提问。
楼主你好,有单位给我交纳了社保,但是没有在单位上班,该怎么办?首先遇到这样的问题,那么你没有跟这个工作单位建立实质性的劳动合同,但是他给你缴纳了社保,出现这样的问题,那么就会影响到你正常上班工作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的情形,假如说你正常上班的工作单位也给你交纳了社保,就会造成重复缴费的情形。
那么重复缴费对于自己来说是得不偿失的,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你不可能转移到一起,因为出现了重复缴费,所以说是无法合并的,那么既然重复缴费,所以这部分重复缴费的钱只能够退出你个人所承担的那部分费用,对于你自己来说是毫无实际意义可言的,但是如果说你没有参加工作也没有上班,没有自己缴纳社保,而通过这个企业单位来缴纳社保了,虽然是可以的,但是并没有真实的劳动合同,实际上也是有很大的风险。
所以说我个人建议你应该跟这家工作单位协商,看看能不能够把你的社保转移出来并且停止交费,因为毕竟你们二者之间没有建立实际的劳动合同关系,所以说对我们个人来说也没有任何的意义,而且对于所谓的工作单位来讲,是什么原因造成的,有可能你在社保转移的时候,还需要给这个工作单位来补缴一定的费用,因为毕竟他给你承担这么多年的社保交费,这是你应当去承担的。
感谢阅读,请将我们的关注。
其实是题主多虑了,既然有单位给你交了社保,肯定是自身的原因造成的,没有自身的原因,这样的事根本不可能发生,也根本用不着杜绝。
"有单位给我交了社保,但我并未在该单位上班”,你不在该单位上班,并不代表你与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,只要你与该单位曾经存在劳动关系,那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,单位就该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,这是法定责任义务,和你在该单位上不上班并没有必然的联系。
你与该单位要建立劳动关系,如果该单位是企业,必须提供你的身份证复印件,必须订立劳动合同,该单位才能给你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,如果你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不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那你根本就不可能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如果该单位是事业单位,那就更离奇了,事业单位逢进必考,你要想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必须走招录手续,那你是怎么进入事业单位了的,难道你不知情吗?那内中原由更不能再往深的说了,这谁都懂得。
所以造成单位给你交了社保的后果,完全是自身的原因,凭白无故单位是给你交不了社保的。
非要说如何杜绝的话,那就是自己在选择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要慎重,解除劳动关系时要履行手续。自己稍一注意,题主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。
你没有在此单位工作和上班,而这个单位给你交了社保,只能说浩浩淼淼的职场,你真是太幸运了。当然面对这种幸运,你要有一个思想准备哟。
原单位没有及时帮你停保
如果以前在那家工作公司工作过,很多情况下是离职次月才停社保的。如果离职后几个月单位还在帮你缴纳社保的话,那么这种情况是属于单位负责员工社保的人工作不细心,没有给你及时停社保。因为员工的社保其中的养老保险,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,需要单位和个人帐户来邀费,你离职后没有了工资扣缴了,迟早会被发现的,发现了错误后,用人单位可能会向你追讨的,所不要高兴得太早。
有人借用你的身份证件信息
如果你没有在那么公司工作过,该单位还帮你交社保。这种可能性比较小,即使你的名字和别人重名,但别人的身份证号不可能和你一样呀。米哥猜想,有一种可能,就是你的身份证可能被他人借用了。这种情况估计那么人是傻大头,如果你怕以后有什么麻烦,就联系那么单位去查清楚,当然你过了得良心这关可继续占便宜下去,毕业是不劳而获的意外之财。米哥曾经所在的公司就发生过,此员工当初是借人身份证进的厂,入的职。
要小心不当得利罪的行为
至于要如何杜绝这类事情,当是身份证等非常重要的证件不要借给他人使用,如果丢失了也要失时挂失,以免引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。还有就是万一遇到这种情况,可以向帮你缴纳社保的企业或是社保部门进行反馈,及时改正。总之,做人,不义之财不明不白之财还是不要得的好,如果个人明知不合法合规还获取的话,现在有不当得利的民事罪,如果数额巨大的话还会给你带来官司。